旅行社责任险全国统保 难定责事故可先获赔
13日,记者从天津市旅游局组织召开的2010年度天津市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工作会议上获悉,今后,选择通过旅行社组团出游的市民可不必再为旅途中遇到食物中毒、交通事故、飞机航班延误等多项过去难以界定、赔偿繁琐的问题而烦恼了——今后,全市所有200余家旅行社将参与新近实施的“旅行社责任险全国统保”,先前由于旅行社责任险保障不全而导致的“索赔难、理赔慢”的局面将得到充分改善。
据了解,先前实行的旅行社责任险一直存在责任范围狭窄、索赔难、理赔慢的弊端,而旅行社责任险统保中的多项规定,让定责和理赔变得更加容易。游客在旅途中出现损失后,导游和领队在现场就可按规定直接赔付,回来凭医疗凭证和赔偿协议领取赔款;发生责任难以认定的事件后,还可启动“先赔后追”理赔机制,即保险公司先行赔付,后向责任方追偿,解除旅行社的后顾之忧。以交通事故为例,协议中明确了交通事故的理赔原则,只要发生交通事故,不管旅行社有无疏忽、过失,一律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。这样一来,就有效避免了发生事故后的责任扯皮现象。
此外,本次出台的旅行社责任保险全国统保中还同时提供了5种附加险,如紧急救援费用险、旅程延误险、旅行取消险等,供旅行社自由选择。今后,因自然灾害、传染病、航空管制、食物中毒、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的旅程延误等多项过去难以界定的风险,首度纳入旅游保障范围。而此次旅行社统一投保后,其赔偿限额的提高,对游客及旅行社的保障进一步提高,规定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不得低于20万元人民币,比先前提高了12万元,而最高可达80万元。
此外,此次旅行社责任险采用全国统保的形式,由人保财险、太平洋财险等6家保险公司组成,对旅行社进行保险理赔。而国家旅游局则指定江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为共同承保单位。据市旅游局负责人介绍,全国性的统保和保险经纪公司介入是首次,旅行社可直接找保险经纪公司代为购买责任险,经纪公司则专门负责理赔工作。此外,由旅行社代表、保险公司、保险经纪公司、旅游行业专家、法律专家和医学专家共同组成的“事故鉴定委员会”将充当第三方的角色,化解旅游事故纠纷。
此外,本市旅游业内人士提醒游客,旅行社责任险全国统保虽然拓宽了赔偿范围并提高了保额,但旅行社责任险是以旅行社疏忽或过失原因导致的损失保障为主,如果是游客个人原因造成的意外事故,则不属于其赔付范围。游客在出游时,还是应综合考虑再进行投保。(稿源:渤海早报)